「吹水站」紅人宣稱友人「委託」行竊·怪婦面控惹惱推事

(亞庇16日訊)婦女疑遭人利用,經常在超市內順手牽羊,結果上得山多終遇虎,因偷竊3瓶蚝油被超市員工發現,移交警局查辦。

(亞庇16日訊)婦女疑遭人利用,經常在超市內順手牽羊,結果上得山多終遇虎,因偷竊3瓶蚝油被超市員工發現,移交警局查辦。

被告唐慧美(譯音),45歲,被控於1月12日,在兵南邦實威霸級市場偷竊3瓶蚝油,牴觸刑事法典380(偷竊)條文。在該條文下,可被判最高監禁10年,另加罰款。

「收集」4瓶蚝油獲分1瓶

被告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時,通譯員問她是否認罪,她點頭,又問她是否要求情時,她搖頭。推事史蒂芬妮語帶嚴厲,再問被告是否求情,被告又再次搖頭。推事調高聲量,「提醒」被告若不求情,就給予被告最高刑罰,即10年監禁。

被告一聽聞,便趕緊回嘴說:「啊,我才不要呢!」推事便督促被告快些求情,但被告遲遲都說不出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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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事於是問被告是否已婚,被告竟語帶天真地回答:「才不呢,我單身!」後來主控官官蘇茜告訴推事,被告已離婚,主控官又一臉不悅地看著被告。

後來推事又問被告是否有孩子,被告突然高聲地說:「是的,有一個!」被告還說,孩子目前由前夫的姐妹照顧。被告被捕前,是一名司機。

被告告訴推事,她因工作不穩定,加上受朋友「所託」,才到超市偷東西。她說,這次到實威是為朋友「收集」蚝油,只要「湊夠」4瓶,友人就會「分她一瓶」。

拒絕供出受誰指使

推事問她是否還有到其他超市偷東西,她說,其友人需要很多的清潔劑,所以她還到其他超市偷東西。

「只要有賣我要的東西,我就去(偷)。」

此時,主控官站起來要求被告說出其口中的「友人」,但被告三緘其口。

推事隨後宣判被告罰款1000令吉,若無法繳付罰款,就以3個月監禁代替。被告還反問推事是否今天內「交錢」,推事斬釘截鐵地說:「是!不然就坐牢3個月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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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是教師活躍兵區

據悉,被告相當活躍於社交媒體群組「吹水站」,因經常「口出狂言」而成為「紅人」,最終遭群組管理員踢出群組。

據聞被告曾是幼兒園教師,擅長鋼琴,離職後生活不算穩定。她活躍於兵南邦區,並以「車時速20公里」而廣為人知。

文章來源: 星洲日報.沙巴.